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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调查取证:禁止结婚的疾病

来源:本站作者:洛阳侦探取证 日期:2023-11-22 浏览:102
禁止结婚的疾病 核心内容:禁止结婚的疾病有哪些?婚姻法规定,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禁止结婚。哪些是属于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呢?根据母婴保健法,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主要包括严重的遗产性疾病、指定传染病、有关精神病等。诉宁网编辑为您详细介绍关于禁止结婚的疾病。  婚姻法第7条第2款规定:“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禁止结婚。对禁止结婚的疾病,婚姻法没有明确加以列举,而是采用概括性的规定,至于哪些属于应当禁止结婚的疾病,必须由医学上进行鉴定。  根据我国母婴保健法的规定,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主要包括:  1、严重遗传性疾病  严重遗传性疾病是指由于遗传因素先天形成,患者全部或者部分丧失自主生活能力,后代再现风险高,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遗传性疾病。对诊断患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严重遗传性疾病的,医师应当向男女双方说明情况,提出医学意见;经男女双方同意,采取长效避孕措施或者施行结扎手术后不生育的,可以结婚。但婚姻法规定禁止结婚的除外。  2、指定传染病  指定传染病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的艾滋病、淋病、梅毒、麻风病以及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其他传染病。  3、有关精神病  有关精神病是指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 经婚前医学检查,对患指定传染病在传染期内或者有关精神病在发病期内的,医师应当提出医学意见;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暂缓结婚。  对于因生理缺陷不能发生性行为的人是否准许结婚,1950年婚姻法曾规定禁止结婚,1980年婚姻法对此未加限制。因此,生理缺陷不能发生性行为的,不为洛阳市出轨调查禁止结婚的条件。[page]  【相关依据】  《婚姻法》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婚姻登记条例》  第六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二)非双方自愿的;  (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五)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第八条 婚前医学检查包括对下列疾病的检查:  (一)严重遗传性疾病;  (二)指定传染病;  (三)有关精神病。  经婚前医学检查,医疗保健机构应当出具婚前医学检查证明。  第九条 经婚前医学检查,对患指定传染病在洛阳侦探事务所传染期内或者有关精神病在发病期内的,医师应当提出医学意见;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暂缓结婚。  诉宁网为您推荐:  ■ 结婚的条件是什么?  ■ 婚姻法全文2014  ■ *新婚姻登记条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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